佛洛依德的解梦思想与中国古代对梦的认识有何异同?
弗洛伊德是一个心理决定论者,他认为人类的心理活动有着严格的因果关系,没有一件事是偶然的,梦也不例外,绝不是偶然形成的联想,而是愿望的达成,在睡眠时,超我的检查松懈,潜意识中的欲望绕过抵抗,并以伪装的方式,乘机闯入意识而形成梦,可见梦是对清醒时被压抑到潜意识中的欲望的一种委婉表达。梦是通向潜意识的一条秘密通道。通过对梦的分析可以窥见人的内部心理,探究其潜意识中的欲望和冲突。通过释梦可以治疗神经症。
中国古代人解梦,一般有七种方法,称为“占梦七法”(一说是“八法”),分别是“直梦法”(梦象很直接地反映现实)、“测字法”(将算命的测字术用于有文字象征物或把象征转化为文字来占梦,如“木边鬼为槐”,故认为梦见槐树是凶)、“谐音法”(如梦见鞋,实为“谐”,意为顺利、成功)、“象征法”(即某物代表代表固定含义,如李白梦笔生花,预示他将以文章行天下)、“五行八卦法”(利用阴阳五行原理来解梦)、“演义法”(即推理法)、“反梦法”(现在仍很常用的以梦象的反面来占梦的方法)。这些方法均有个共同之处,就是完全不考虑整个梦的结构和主题,而是只抓住其中一个或几个细节加以分析。虽然古书中所记载的占梦案例神乎其神,但与人类无限频繁的梦活动相比,其成功率很低,按概率来说,在无限中成功几百次几千次是完全可能的。而且,从经验来看,对分析对象越熟悉,分析的准确性就越高,这一点连非专业人士都可以自行验证。
佛洛依德的解梦注重于心理的分析和人的潜意识结合,而中国古代则重与“算”会有一套固定的解析方程来对号入座,当然这并不是中国古代解梦的全部,但是万变不离其中。